SCAN_001.jpg | 掃描日期:2015.03.14 23:17 | 來源:圖書館藏書《懷源樓建築史》索書號HX-1998-0317 夾層 | 掃描者:李知遙
本文件為民國87年(1998年)3月11日,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程懷瑾所撰學術倫理檢舉信副本。
原件據校方紀錄已於1998年3月16日封存於舊圖書館地下檔案庫「學生個人物品」類。
本副本發現於《懷源樓建築史》(陳述著,本校出版社,民國104年)一書之書脊夾層中。
書籍索書號:HX-1998-0317。
學術倫理檢舉函

敬啟者:國立華北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諸位委員

本人程懷瑾,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學生,學號83215033。本人以最嚴肅之態度,向委員會檢舉本校歷史學系教師周慕華先生,於其即將出版之專著《華北地區方志考證與史料研究》(以下簡稱「該書」)中,有嚴重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,包括偽造史料、虛構田野調查紀錄、未經同意使用他人研究內容等,合計六項。詳情如下,懇請委員會秉公查處。

一、偽造珍稀方志徵引

該書第三章徵引《嘉靖華平府志》卷七「田賦志」一條,作為華北地區明代賦役制度之關鍵史料。然據本人查證:

  • 國家圖書館善本書目無《嘉靖華平府志》之典藏紀錄。
  • 嘉靖年間明代行政區劃中,並無「華平府」此建制。鄰近之「華平縣」乃洪武初年所置,從未升府。
  • 該書所引「卷七田賦志」文字之文風、用語,與明代方志體例不符,疑為近代仿作。

二、虛構田野調查紀錄

該書第五章附「田野調查筆記」,稱作者於民國八十六年(1997年)七月,赴華北某村莊「張家屯」進行田野調查,訪談當地耆老三人,取得口述史料三則。然據本人查證:

  • 該地於1995年已整併為「張家社區」,1997年並無「張家屯」此行政名稱。
  • 該社區1997年戶政事務所登記,該年度並無任何學術單位或個人申請訪談紀錄。
  • 書中所載三位耆老姓名,本人親赴該地查證,社區住民名冊中並無此三人。

三、偽造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書徵引

該書第四章徵引「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抄本《宣化鎮志》」作為華北邊鎮制度之史料。然:

  • 本人曾致函北京大學圖書館特藏部查詢,該館回函表示:並無此藏書,該索書號(HQ-214-7)不存在於該館目錄。
  • 北京大學圖書館回函原件,本人已留存備查。

四、誤引故宮文書

該書第六章徵引「國立故宮博物院藏乾隆朝華北地方文書」第142件,稱該件為華北某縣知縣呈文,載有華北地方教育史料。然:

  • 本人致函故宮博物院文獻處查詢,該處回函表示:該編號文書實為「浙江金華府」知府呈文,內容與華北無關,亦無教育相關記載。
  • 故宮博物院回函原件,本人已留存備查。

五、田調時間與事實不符

該書書末「田野調查筆記」載,作者於1997年7月赴河北某地進行田調,稱「全程順利完成」。然:

  • 該地於1997年7月發生嚴重水患,對外鐵公路交通中斷達兩週(7月12日至7月25日)。
  • 該書稱7月15日至7月20日於該地完成訪談,此段期間該地對外交通中斷,不可能「順利完成」。
  • 本人已留存中央氣象局1997年7月華北地區氣象紀錄影本為證。

六、未經同意使用本人研究內容

該書第二章第四節「華北地方志的史源學考察」一文,其中約六千字之論述,與本人碩士論文草稿《民國時期華北地區地方志的史源學考察》(1997年9月初稿,未公開發表)幾乎一字不差。包括:

  • 第二節第三目之論證結構、舉例順序、註腳編排。
  • 本人於草稿中自創之術語「方志史源三重核驗法」。
  • 本人於草稿中所繪製之「華北地方志流傳譜系圖」。

本人從未授權周慕華先生使用上述內容。本人於參與該研究計畫期間,曾將草稿交予周先生過目,但僅作為討論之用,並未同意收錄或改寫。

綜上六項,本人認為周慕華先生之行為,已嚴重違反學術倫理,偽造史料之部分更涉及學術詐欺。該書即將作為周先生升等副教授之代表作,若蒙通過,將嚴重損害本校學術聲譽,亦對華北地方史研究領域造成長遠誤導。

本人謹以研究生身份,懇請委員會:

一、即刻暫緩周慕華先生之升等審查程序,待本案查清後再行處理。
二、組成調查小組,就上述六項造假內容逐條查證。
三、本人願意就所知一切,配合調查,並提供相關原件與佐證文件。
四、懇請委員會保障檢舉人之身分與安全,避免當事人遭受不當報復。

本人深知此舉可能影響本人之學業與未來,但學術之事,關乎真理,不能妥協。本人以最嚴肅之心情提出本檢舉,所言一切屬實,絕無虛假。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處,本人願負一切責任。

此致

國立華北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

檢舉人:程懷瑾 謹啟
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
學號:83215033
聯絡電話:(02)2931-XXXX
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一日
程懷瑾
學術倫理
檢舉
副本
〔發現者李知遙附註〕

這份檔案是我於民國一百零四年(2015年)三月十四日,在舊圖書館二樓歷史學系指定閱讀書架區,從陳述老師所著《懷源樓建築史》(索書號HX-1998-0317)一書的書脊夾層中取出。

書籍封面與外觀正常,但書脊內側以刀片切開一道縫,本文件折疊後藏於其中。書頁邊緣有輕微磨損痕跡,顯示該書曾被頻繁取閱。

本文件以A4紙列印,字型為標楷體,與1998年當時學校電腦教室常用之印表機輸出格式相符。紙張有輕微泛黃,符合陳放十七年之狀態。

文件內容與程懷瑾失蹤前向學術倫理委員會提交之檢舉信內容相符(參見1998年校方檔案紀錄,該檔案現封存於舊圖書館地下檔案庫)。

我不確定是誰把這份副本藏在陳述老師的書裡。可能是程懷瑾生前自己藏的,也可能是後來有人藏的。但是它被放在了那裡,被找到了。

——李知遙 2015.3.14 23:20